丹东“最美司机”“最美交警”评选活动开始了!
丹东交警
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个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,今年“122”的主题是“守法规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”。为牢固树立“文明驾驶、安全出行”的理念,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、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环境的氛围,同时,为了更好展示丹东公安交警规范执法、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,进一步锻造“四个铁一般”过硬交警队伍,丹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“最美司机”“最美交警”评选活动。
一、评选活动时间
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日。
二、评选原则和范围
“最美司机”评选活动将评选出出租车驾驶员20名、公交车驾驶员10名、公职人员驾驶员10名、私家车驾驶人30名,授予荣誉称号。
“最美交警”评选活动遵循“侧重一线、突出岗位、注重成效、社会认可”和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两项原则,在全市交警系统民警和辅警中推选产生,最终评选出“最美交警”民警10人、辅警10人。
三、评选程序
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,由交警支队审核推荐候选对象,通过支队初选、公众投票、汇总考察、社会公示后,最终确定获奖名单。
四、评选标准
丹东“最美司机”的评选本着人人参与、好中择优、公正透明的原则,被评选人应当符合以下标准和基本条件:
1
热爱祖国、热爱丹东,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恪守社会公德,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生产有关法律法规,能够自觉维护社会安定、行业窗口和部门单位形象;
2
驾龄3年以上;
3
坚持做到文明礼貌行车、驾驶技术精湛、职业道德良好;
4
规范驾驶、安全行驶,不超员、超载、超速、酒驾、毒驾、疲劳驾驶和闯红灯、乱停乱放、乱鸣喇叭等,近三年内无交通违法记录、无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记录、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、无文明交通信用失信记录;
5
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,社会责任感强,有助人为乐、拾金不昧、救助危难等典型事迹,在同行和群众中具有良好的影响和声誉;
6
协助破获重大刑事案件,举报交通肇事逃逸线索,获得省、市、县有关部门表彰或荣誉称号者优先。
“最美交警”应符合以下几点标准:
1
政治坚定,忠于党、忠于国家、忠于人民、忠于法律,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献身公安交管事业的精神。
2
具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和业务水平,在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务群众等方面成绩显著,在队伍内部和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和威信。
3
在抢险救灾、处置突发事件和危难紧急关头,敢于挺身而出、不怕牺牲,为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。
4
密切联系群众,关注民生,亲民爱民,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,事迹感人,与群众关系融洽,做群众工作成绩突出,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。
5
爱岗敬业,恪尽职守,工作认真负责,乐于奉献,勇于创新,业绩优秀,堪称模范。
6
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,秉公执法,清正廉洁,服从命令,听从指挥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7
推选民警必须是参加公安交管工作满二年以上、授衔的在职在编民警,推选辅警必须参加公安交管工作满一年以上。
“最美司机”评选活动现面向全社会展开报名工作,准备好您的一张生活照(和爱车合影更佳),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报名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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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东公安交通安全微发布
编辑 :交警支队宣教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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